自2013年開始,ITF男子賽事將實行修訂的時間違規規則,下列問與答及指導方針提供裁判長及主審參考使用,以協助賽事順利進行。 背景
ITF於2012年終通過關於分與分之間時間違規罰則的修定,並在2013年的ITF Mens Pro Circuit賽事開始實行。此項修正旨在提供主審管制分與分之間時間的工具。
規則意指無論是發球員或接球員第一次時間違規皆為警告,第二次則為”發球失誤”(發球員)或是”失分”(接球員)。
註:第二次時間違規時,身份為發球員或是接球員的處罰不同。舉例來說,A球員首先因未於20秒內發球而受到警告;不久後,主審認為他未隨著發球員的節奏準備接球,此次即為第二次時間違規且需處罰失分。
目標是主審得以確實控制分與分之間的時間。因此自2013年開始,ITF Mens Pro Circuit的賽事中會嚴格執行20秒的規則。當然若是發生球員無法控制的情形而造成延遲時,主審仍需視狀況處理,但重點是需嚴格且確實執行規則。